劳动争议诉讼受理和立案要求概述
绍兴上虞律师事务所
2025-05-28
根据中国法律规定,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。以下是受理和立案的主要要求:1.符合受理条件:劳动争议必须是已经发生并且未经调解或仲裁,或者调解、仲裁结果不服,符合提起诉讼的时效要求(通常为一年)。2.案件管辖: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,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。3.立案材料:提供完整的材料包括身份证、劳动合同或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、争议事实及金额明细。如涉及未付工资,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。4.诉讼时效:自知悉或发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,逾期则不受理。5.仲裁前的程序:劳动争议通常需先申请调解或仲裁,未经该程序可能影响法院立案。然而,某些情况下可直接诉讼,如主张权利的时效即将届满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章劳动者权益保障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有关条款以司法解释》第六章劳动权益保障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》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二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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