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丘市交通事故处理办法
绍兴上虞律师事务所
2025-05-28
商丘市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(试行)》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来执行。地方政府通常不会制定独立于国家法律的具体处理办法,而是根据国家法律进行细化和执行。在处理交通事故时,应当首先保护好现场,确保不影响交通,同时及时报警。交警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责任认定,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至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事故后果,包括伤者救治、财产损失赔偿等。此外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,受害人在特定期限内可以提出赔偿要求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: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损害的,driver应当立即停车,除去致密封闭交通工具外,不得移动车辆,应尽量设法救护伤员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:对肇事车辆,扣12分,且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:第一条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。
上一篇:警察立案侦查要多久结束
下一篇:暂无 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