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股权所得的税收问题
绍兴上虞律师事务所
2025-06-27
继承股权所得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两方面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十条规定,继承所得应纳税,但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减免。具体而言,当继承人获得股权时,其作为财产性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同时,如果涉及股票交易,还需考虑印花税的影响,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七十五条,遗产继承导致的股东变更不视为买卖行为,因此免征印花税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十条:除本条规定以外,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,不论支付到个人账户还是其他账户,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。继承所得和赠与所得不适用前两句规定。继承所得,包括公民因遗产继承或者遗赠获得的财产。在中国境内,一般情况下,这种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,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减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七十五条:本法关于买卖行为的规定,不适用于下列情形:(一)国家根据需要采取的特殊管理措施;(二)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公司、企业的国有资产改制、重组或者破产清算;(三)遗产继承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领抵等不视为买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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